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哲信讲堂

2016年全面推进营改增 营业税或将退出

 “营改增”再次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2016年开年伊始,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其实,早在此前一个月前,2015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些会议与表态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也是影响深远的一项税制改革。”

  “新年伊始,总理专门开座谈会,表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向社会发出信号。主管部门不能有畏难情绪,各行业企业也需要按照议定的计划来做准备。这是我们政府治理的一种新方式,把政府未来的重大政策提前亮出来,铺垫社会预期,便于社会各方能及时参与进来,也便于政策出台后的尽快落实。”施正文说。需要注意的是,改革或将遭遇的挑战也不容小觑。根据“十二五”规划,“营改增”本应在2015年完成。然而自去年中旬起,有媒体陆续报道“营改增”步调放缓,受经济下行、财政压力大等多方面的影响,“营改增”就未能在2015年实现。备受各行业关注的“营改增”,是否真的能在今年内完成,仍引人质疑。“‘营改增’在形式上的完成是肯定可以实现的,现在的关键是‘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我们预想的目的,也就是政策方案、法律制度到底能不能设计的科学、合理,最终能否施行。”施正文说,“而不是简单的‘改’,改完后又出现更多的问题。”
倒逼财政体制改革
 
  “营改增”还具有财政体制调整方面的功能。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营业税为地方的主体税种。“营改增”不仅关系着税收体制全局稳定,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利益分享。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而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全面推进“营改增”后,原来地方的主体税种变成地方分享25%,会对地方财力造成冲击,并进而增加本已沉重的地方事权负担。据媒体报道,以山西省阳泉市地税1994年至2014年数据为例,营业税占全市地税税收的平均比重为24.14%。假设2015年全面实行“营改增”,全市地税系统将减少近30%的收入,组织收入规模将回落到2009年的水平。
 
  根据阳泉税收数据,“企业所得税比重最高为45.35%,最低为10.7%,波动比较大,营业税则相对稳定。所以,‘营改增’不仅直接减少地方税收,而且将影响到地方税收的稳定性。其他小税种也难以弥补‘营改增’带来的收入缺口,因此‘营改增’后主体税种的缺失将是对地方税收收入最大的影响”。施正文指出,“营改增”改革更全面的意义就是倒逼财税体制改革。像房地产税等地方税种都还没有发展起来,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又改成了增值税,势必要调整、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分配的体制,调整这个体制势必要引导配套改革。李克强指出,要采取增量式和渐进式推进改革,避免财力分配格局变化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影响。“这就是说,目前的分配格局不能从根本上打破,考虑改革的可行性和承受力,又要做相应的调整。所以,这次要调整央地的分配比例。”施正文分析说。1月22日的座谈会信息显示,增值税分享比例将做适度调整。在2015年末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也曾研究调整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比例划分,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有望调高。然而,具体按照怎样的比例分享,备受地方关注。施正文说:“有人说是五五分成,但这恐怕是较简单,也不太科学、不太合理的方法。这种做法会让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财政不均衡,造成不公平。”施正文建议,我认为要适当优化分享方案,比如分享比例因地而异,让地区之间有适当的差异。“因为税收征管中长期存在着因税源与收入背离的问题,所以,地区之间也存在着税收负担分配不公、财政收入分配不公、征管中宽严程度不一等问题。”施正文说。“另外,也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按照各个地方商品服务的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例还确定增值税收入的分配,因为税收最终是消费者承担。我认为这种分配方式也是比较合理的。”施正文说,当然,这种做法更有可能打破现在发达地区的既得利益。“我们目前还没有法律对第一种方法做相关的规定。财政体制涉及一个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最核心的关系,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保证权威性和稳定性。”施正文指出。
 
  “增值税改革的意义,涉及经济层面、财政体制层面、税制体制层面等,再往后延伸,就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制化,对于一个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意义非常大,对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推动意义也很大。”“财税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多的是政治、社会、法律、文化各方面的问题。我们的现代税制改革已经拓展到现代国家治理的高度。对我们国家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的意义非凡。从这个层面,我们看增值税,就已经超越‘税’了。”施正文总结说。



 义乌哲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公司注册代理登记,义乌代理记账、公司变更、进出口权备案、出口退税,专业义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等业务。专业的顾问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一握哲信手,永远是朋友!咨询热线:13566795808